作者簡介
湯瑪斯・佛斯特(Thomas C. Foster)任教於美國密西根大學英文系,開設課程包括古典小說、當代小說、戲劇以及詩歌,同時也教授創意寫作與作文課程。除了本書之外,還著有《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》(木馬文化出版),以及數本有關二十世紀英國與愛爾蘭的小說及詩歌。
譯者簡介
潘美岑台北萬華人。寓居於文字及其空缺。台大外文系畢業,美國密西根大學比較文學博士候選人,研究主題為現代文學。喜歡以直接的語言解釋艱澀的概念。興趣廣泛,涉獵大眾傳播、文化研究及博物館研究。
作者自序
小說,為什麼而讀?當《頑童歷險記》中的哈克與吉姆乘著竹筏一路航向南方時,我們身在何處?為什麼身為讀者的我們,能夠認同出現在約翰‧加登納的小說《葛蘭多》裡的那隻怪物?你是否曾覺得自己就像《窗外有藍天》的女主角露西,或是《尤利西斯》的男主角布魯姆?還是《蘿莉塔》中的變態韓伯特、亨利‧費爾丁筆下的湯姆‧瓊斯、《BJ單身日記》裡的布莉琪?「小說」讓我們與各式各樣的人物相遇,發現自己未曾意識到的部分,或是自己不斷壓抑的一面;而我們也透過小說,造訪現實生活中永遠不可能去或根本不想去的地方,不必擔心自己是否能安全返家。同時,「小說」也開創無限的可能性,光是那巧妙的敘事創意,就讓「讀小說」這件事變得趣味無窮,無論你是不加思索,或是精明的讀者,都無法抵抗它的誘惑。「小說」之所以能夠歷久不衰,是來自於它「合作」的本質:讀者將自己投注在書中角色發生的故事裡,積極主動地創造意義,從而獲得莫大的快樂——這種親密的感覺是從戲劇或電影中無法得到的。打從第一行文字開始,作者與讀者間一來一往的遊戲,會一直持續到小說的最後一個字為止,最後即使將書闔上,書中故事仍舊迴盪在讀者的腦海裡。這種「一來一往」的過程,並不是虛擬的。從開頭的第一頁,每本小說就不斷乞求讀者閱讀它,同時也告訴讀者它想被「怎麼讀」,提示即將發生的每一場好戲;而身為讀者的我們,就得決定是否要跟著作者的計畫走,也就是要不要繼續往下讀。讀者得決定自己是否同意作者認為重要的事,是否要將自己的知識與想像投射在書中的事件和人物上,要不要把情感均勻地灌注在小說的每個面向,而不僅僅只是故事情節而已。進一步來說,讀者與小說、作者建立了一個「祕密同盟」,共同創造意義,就算作者活在好幾個世紀以前,小說也能在當下這一刻,跟著我們一起呼吸。讀者主動、深入的閱讀是小說延續生命的關鍵,而小說當然也豐富了讀者的生命。◎小說不死,它會不斷創新,給讀者無限驚奇一九六七年,「小說」面臨了一些挑戰,前景堪慮。美國期刊中兩篇極具影響力的論文,使「小說」的未來蒙上一層陰霾。法國評論家兼哲學家羅蘭‧巴特發表了一篇名為〈作者已死〉的文章,文中他將建構文本意義的責任,也就是所有詮釋的空間,全都給了讀者,而作者(巴特稱之為「抄寫員」)不過是「導體」,歷史和社會積累的文化透過作者這個「導體」,注入到文本之中。「作者已死」這個說法,並不是巴特開的玩笑,而是他想否定人們一直以來的認知──文學作品的作者具有幾近神聖的「權威」。在這裡,我們必須注意一點:巴特之所以這麼說,是為了鼓勵讀者帶著「主動性」和「創意」來閱讀,至於實際上該如何做到,之後我們也會討論。另一位美國小說家約翰‧巴斯,也在《大西洋月刊》中發表了〈窮途末路的文學〉,暗示小說這個文類已然奄奄一息。他認為寫作小說的「花招」已經用得差不多了,標題中的「窮途末路」,指的就是小說的「可能性」,換句話說,小說必須找到新方法來維持不墜的地位。從歷史來看,一九六七這個年代,出現了許多關於舊方法、舊形式終將被淘汰的論調,其中大多隱含了對於新事物的期盼,而最具代表性的,就是在舊金山海特街與艾許勃利街角發跡的「嬉皮文化」。只是當時的巴斯並不知道,小說的救星正風塵僕僕地趕來,同年,英國和哥倫比亞的小說家同時為這個文類開創出新的道路。英國小說家約翰‧符傲思的《法國中尉的女人》大概是小說史上,第一本以商業小說之姿,徹底改變小說理論風貌的例子。「我活在亞倫‧霍格里耶與羅蘭‧巴特的年代。」在第十三章的開頭,他明確表明這絕對不是一部以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為背景的歷史小說,雖然整本書維妙維肖地營造出維多利亞時代的氛圍。全書一面以維多利亞時期的角色與設定來逗弄讀者,同時又不忘提醒讀者這是一部虛構的、二十世紀的作品,只是故意挪用維多利亞時期的表現手法而已。這種嶄新的文學手法讓銷量急遽攀升,一舉成為該年度美國排名第一的暢銷小說。而另外那部哥倫比亞小說,不用我說你也知道,就是馬奎斯的《百年孤寂》。這部作品的新形式,除了「後設」之外,還有如火山爆發般力道十足的「魔幻寫實主義」。這兩部作品扭轉了局勢,迫使巴斯於一九七九年,又在同一本期刊上發表〈蓄勢待發的文學〉。文中他承認這十年來發生了出乎他預料的變化,或許小說還是有未來的。他引用了馬奎斯和伊塔羅‧卡爾維諾的作品,作為小說形式創新的依據。那麼,他所謂的「變化」究竟為何?是大家都開始模仿這些小說家嗎?當然不是!因為就連小說家自己,都無法仿造他們自己的作品。世界上只會有一本《百年孤寂》,僅此一家,別無分號,即使是馬奎斯本人,也無法寫出第二本。更重要的是:這些小說開創了文學形式嶄新的可能性──這種有趣的創意,完全抓住讀者的目光。進一步來說,我認為這些質疑小說的文章,讓我們更加了解小說的歷史。小說一步步地走向死亡與奄奄一息的同時,卻也不斷地自我創造、重獲新生。用哲學家赫拉克里特斯的比喻來說:「沒有人會掉入同一條河裡兩次。」小說也是如此,原地踏步就等同於沉滯淤塞。那些我們認為總是維持一貫風格的作家,例如狄更斯、艾略特、海明威等,其實一直都在變化、成長,從這本小說到下一本、再下一本.,優秀的作家會不斷為自己設立新的挑戰。至於那些原地踏步的作家,他們的作品總是無精打采、單調無趣,而且賺不到幾個錢。我舉的例子雖然是作家,但小說形式其實也是如此。小說的「移動」,未必是前進或後退,因為在文學領域中,「進步」的概念不過是鏡花水月。但是,小說確實在改變,而且也一定得改變,你看小說的英文名稱「novel」不也有「新穎」的意思嗎?所以,小說當然要帶給讀者新奇的東西才行,這樣才能名符其實呀!◎所有小說都是文學,所有文學並非都是小說我有一位學校同事兼好友,發現這本書與我前一本著作《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》書名只差一點點,於是問我:「小說和文學有哪裡不同?」這個問題問得很好,像我們這些專攻文學的人,絕對問不出這樣的問題,但這卻是外行人馬上就會產生的疑問。這讓我立刻想到邏輯學的三段論:「所有的豬都是動物,但並非所有的動物都是豬。」把「豬」換成「小說」,再把「動物」換成「文學」,大概也說得通。所有的小說都是文學嗎?學院內外可能會有不少反駁的聲浪。有不少的文學專業人士,想在自己研究領域四周築起高牆,任由自己決定哪些作者該納入或排除。舉例來說,強納森‧法蘭森該不該與賈姬‧柯林斯歸在同一類呢?每部小說的寫作品質好壞,當然有很大的差異,不只是小說,詩、散文、戲劇、電影、歌曲,甚至是打油詩也一樣,一定有優劣之分。然而我想強調的是,它們都屬於「人類心血結晶」的同一個領域,而我們管那個領域叫「文學」。不論如何,文學總是在前,而文類的區分在後。對我來說,他們都在寫作,而寫作只有兩種類型:「好」與「壞」。好吧!我承認有時候還會有第三種類型──「極糟糕的劣等作品」,不過,就讓我們姑且把它歸在「壞」的那類吧!好,所以我們同意所有的小說都是文學,但反過來說,所有的文學並不都是小說,因為我們還有抒情詩、史詩、詩劇、短篇小說、戲劇,以及大導演伍迪‧艾倫和幽默作家大衛‧塞達里斯在雜誌《紐約客》上寫的那些東西,都屬於文學的範疇。所有文學都有一些共通元素,不管是詩、戲劇或是小說,我們都可以看到模式創造、意象營造、譬喻語言、細節雕琢、虛構成分等等,這份清單可以一直列下去。然而,也有一些元素只限於某個特定的文類,而這本書將會仔細地探究小說特有的元素。「你不會又要講那些平板角色或是立體角色吧?」我知道,章節、觀點、風格、敘事聲音、開頭結尾、角色塑造……,這對你來說已經是老調重彈了,然而我要強調的是,雖然這是同一套概念,但卻可以用與教科書不同的方法處理。這些概念十分重要,它們是「意義」誕生的地方,是化不可能為可能的門戶。當作者選用某個開場白,就表示他放棄了一些選擇,但也同時開.了其他可能性,作家們展現角色的方式雖然有所限制,卻也因此決定了能被這樣展現的某類角色。總而言之,作者「怎麼說」故事,與故事的情節同樣重要。身為讀者的我們,也別忽略一件事──如何回應作者的技巧也很重要。我不會像羅蘭‧巴特那樣,把作者給殺了,但是關於「讀者很重要」的說法,我絕對和他站在同一邊。畢竟,我們是作者進入墳墓多年後,還活著並決定讀這本書的人,我們將決定這本書是否仍具意義,要不要同情書中人物與他們所面臨的問題,是不屑一顧還是莞爾一笑。去讀讀小說的第一段吧!如果你認為這本書不值得花寶貴的時間來閱讀,那麼它在「意義的國度」裡就等於不存在。或許有一天,這本書會在另外一位讀者的手中活過來,但是現在,它和《小氣財神》裡的鬼魂馬里一樣,死得透透徹徹。身為讀者,你曾想過自己有這麼大的權力嗎?然而,我必須提醒你:擁有「權力」,也意味著有相應的「責任」。既然我們這些讀者掌握了小說的「生死大權」,我們就該試著多了解它們一些,不是嗎?
名人推薦
國內英美文學權威【專文導讀】陳超明 | 實踐大學講座教授台灣各界名人【好評推薦】王聰威 | 聯合文學雜誌總編輯、小說家郝譽翔 |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創系教授許榮哲 | 耕莘青年寫作會文藝總監陳珊妮 | 全方位音樂人張靜之 | 新生代優質演員肆 一 | 暢銷作家譚光磊 | 版權經紀人像我這種非文學科班出身的人,如果早些年便讀到這本書,或許會變成更厲害的小說家。(現在也不遲就是了!)──聯合文學雜誌總編輯、小說家 王聰威當你懂得小說的時候,這個世界最美和最惡的東西,都將臣服於你腳下。──耕莘青年寫作會文藝總監 許榮哲彷彿回到外文系的課堂,聽著最敬佩的教授講話。「一本書會開啓更多的書。」湯瑪斯・佛斯特為我們打開了小說世界的大門,那世界,精彩而美麗。──台灣新生代演員 張靜之若將小說比喻成一棟房子,讀了這本書,讀者不一定能成為建築師;但是你會瞭解房子的構造、材質、裝飾、動線,並開始想像住進這棟房子裡的自己。──本書譯者 潘美岑「但丁有他的領路人維吉爾;至於我們這些其他的人,我們有湯瑪斯・佛斯特。」──美國作家、文學評論家 尼可拉斯・巴斯本斯「湯瑪斯・佛斯特教授慷慨地與我們分享他受過文學訓練的眼光、認真傾聽的耳朵、以及難得的解碼天分,讓文學的藝術活靈活現地展露。」──美國詩人、散文作家 湯瑪斯・林區美國Amazon讀者【實用推薦】 佛斯特教授的「聲音」,讓我宛如回到最愛的大學課堂一樣美妙。 這本書啟發我,讓我重新檢視過去閱讀過的小說;然後我發現,那些我曾認為很難讀懂的小說,都變得更和藹可親了。 愛書者必讀!「閱讀」也許是一個興趣或嗜好,但這本書卻能讓你從中獲得意想不到的無限快樂。 無論你是閱讀新手或老手,這本書都能幫助你真正讀懂最艱深的小說。
章節目錄
[作者序]小說,為什麼而讀?[導讀]愛上小說,與小說永不分離[Intro]在很久很久以前 歷史是一條深河,不同風格循環消長,成就出最受世人歡迎的文類──「小說」[第1章]「誰」來教你讀懂小說? 搭訕破冰、公然誘惑,小說的前幾頁到底有什麼用處?[第2章]你心嚮往卻到不了的地方 在倫敦貝克街頭你遇不到福爾摩斯,即使街景多麼相似[第3章]誰在主導全局? 決定小說後續發展的第一步:找到「好的說書人」[第4章]別相信任何人 不要相信眼前,尤其是小說中第一個開口說話的人[第5章]聽見小說裡的「聲音」 故事的「聲音」是高亢或沉穩,娓娓道來還是聲嘶力竭?[第6章]動人的故事「純屬虛構」 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,小說家用文字造男造女[第7章]「反派角色」占盡風頭 我們不會愛上冷血的變態殺人魔,除非在小說裡[第8章]小說中的「呼吸記號」 小說能不能沒有「章節」,說故事一氣呵成?[第9章]專注「微小之處」 「無所不在」,其實只是一個「特定的地方」[第10章]故事主角也需要「幸運物」 你一定記得這句話:戴洛維夫人說她要去買花[第11章]遊戲在字裡行間 「他很不錯,而且很糟糕。」這句話究竟是褒是貶?[第12章]關乎生命的句子 如果小說家是造物者,句子就是吹進故事中的「生命氣息」[第13章]用你的「耳朵」閱讀 調整「內在耳朵」的頻率,就能聽見小說的聲音[第14章]淹沒在文學的「意識之流」 佛洛伊德談潛意識,小說家則帶領讀者潛入角色的意識之中[第15章]「欲望」構築的虛擬世界 我們不必知道角色的長相,但必須了解他內心的渴望[第16章]小說中的「內在故事」 昨天我作了場夢,夢裡的我正在作夢──這就是「後設小說」[第17章]靈感,究竟從何而來? 小說是個人、社會與過去作品的「集體經驗」,沒有絕對的原創[第18章]平凡角色的致命吸引力 所有人都知道魔法是假的,那《哈利波特》為什麼能成功?[第19章]小說,不只是小說 小說家以故事當誘餌,引你進入「大思想」中[第20章]誰弄壞了我的小說? 小說敘事沒有通則,「失控的作品」也可能是舉世佳作[第21章]沒有結局的結局 什麼是「好的結局」?是完美收場、餘韻未了,或者根本有兩個結局?[第22章]擺脫不掉的歷史傷痕 所有小說都受歷史的影響,即便小說家並不自覺[第23章]擁有你的小說 你大可對狄更斯的作品有意見,因為那本小說早已屬於你[Finale] 一場無止境的旅程 踏進小說世界,你只會越陷越深,別怪我沒事先警告你![謝辭][索引]